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昕玥
2019-12-17
60
问题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选项
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C、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D、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
AD
解析
(原答案为ACD)【考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详解】根据《检察官法》第11条的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是曾被开除公职的都不能担任检察官。根据《公证法》第18条的规定,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是担任公务员的条件。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第6条第1款的规定,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故B项中田法官的说法错误,B项说法不正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83条规定,因过失导致错误裁判,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43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故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显然是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JD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合同交底的程序为逐级进行交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理解正确的是()。
招标采购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基本法律特点不同的是()。
下列选项中,对调解的理解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没有发生承诺撤回效力的情形是()。
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上下浮动幅度不得
对《合同法》所指的无效合同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了全部义务,对
下列关于质量计划的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制作金属全冠、嵌体熔模时,邻接、外形、咬牙牙合关系准确无误后,将熔模连同可卸代型
患儿男性,6岁,高热1天,腹泻6~7次,为黏液性脓血便,腹痛伴里急后重,反复惊厥
影响城市道路系统布局的因素主要有()。
现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特点有()。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1930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典编目是( )。 A.债编 B.继
学生解出一道难题,感到无比的兴奋,内心充满轻松愉悦的体验,这属于__________。A.道德感B.理智感C.美感D.幸福感
乙醇、对乙酰氨基酚等血浆药物浓度升高,地西泮、利多卡因分布容积增大、消除缓慢,是由于A.胆汁分泌缺乏B.肾功能随年龄增长而减退C.肝药酶活性的个体化差
结构化面试要求面试考官()。[2011年5月二级真题]A.了解组织状况和岗位要求B.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C.掌握相关的人事测评技术D.具备丰富的心理学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