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
昕玥
2019-12-17
33
问题
李某一家五口,成员由女儿、儿子、儿媳、孙子组成,儿子2005年因病死亡,孙子和儿媳共同生活。2008年李某患重病,亲笔立下遗嘱,将本人的所有财产由女儿继承,李某死亡后,女儿继承了李某的遗产。此时儿媳提出李某生前遗嘱无效,生成她和李某的孙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所涉及的继承关系包括()。
Ⅰ.代位继承
Ⅱ.遗嘱继承
Ⅲ.法定继承
Ⅳ.遗赠
选项
A、Ⅰ、Ⅱ、ⅢB、Ⅰ、ⅢC、Ⅰ、ⅡD、Ⅲ、Ⅳ
答案
A
解析
A《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Jed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1.背景 某本地网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山区,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了一家具有
下列有关银行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
中西公司是一家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2014
下列属于2005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1.0版本的XBRL系统的是()。
某国有单位会计小王.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提供给在一家民营企业任董
2011年6月,某国有造纸厂的会计工作发生以下情况: (1)厂长将朋友的儿子小
H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今年由于公司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亏损。为此总经理十分着急
姜彤大学会计本科毕业后,进入一家小型企业担任会计机构的负责人,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业
某单位业务人员朱某在一家个体酒店招待业务单位人员,发生招待费800元。事后,他将
古时,吴王阖闾令孙子(孙武)操练宫女,孙子任命吴王两个最美丽的宠姬为队长,两个队
随机试题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经费()。 A.被列入了国家财政预算 B.有固定
生产所有药品(部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均须获得批准,并发给 A.药品批准文
投射技术的特点包括() A.人际可动性强 B.被测评者反应的自由性 C.
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含铅汽油仍继续生产的,应采取哪种方法处理()。 A立即停
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
()又称现场教学,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研究,使学生获取新知识,巩固、验证旧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A.演示法B.实验法C.参观法
患者,1个月前发热,胸痛,咳嗽,有大量脓痰,经用抗炎治疗不见好转,1周前咳嗽加重,并有呼吸困难。胸部X线片见左胸大片状阴影,经胸穿抽出脓汁,反复穿剌排脓...
能收敛止血,截疟止痢,解毒杀虫,补虚的药物是A:大蓟B:紫珠C:槐花D:仙鹤草E:白及
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的说法错误的是()。A.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B.不同工程类别所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同时,以较高资格执行
国际商业信用的形式包括()。A:国际贸易中的延期付款B:补偿贸易C:来样加工D:来料加工E:来件装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