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

天天题库2020-05-20  11

问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B.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选项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丙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若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甲公司从乙对丙的债权中优先受偿,地位类似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所以,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D正确。《物权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因此,乙公司清偿主债务,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即甲公司提供的保证消灭,乙公司提供的债权质权反担保也消灭,A错误。《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未通知丙公司,则债权转让对丙不生效,丁公司不能向丙主张,B错误。《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所以甲、乙间不能约定选项支中的流质条款,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JkR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