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一)资料
  2013年3月,赵某、钱某、孙某、李某打算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四人草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为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公司设董事会,全体股东均为董事;公司不设监事会,由李某担任监事,赵某为公司经理。经咨询律师得知,草拟的公司章程内容有不合法内容,遂作出修改,2013年6月,四人投资的丙有限公司(简称“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药品经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3月,丙公司销售无批准文号的药品,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丙公司对该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2015年4月,钱某、孙某和李某提议解聘赵某经理职务。
  2015年5月,丙公司购进一批药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丙公司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该批药品,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万元,增值税额0.11万元,丙公司5月份取得的这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了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由于管理不善,该药品的5%被盗。
  2015年9月,丙公司在境内销售药品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4)丙公司2015年5月计算增值税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选项 A.5.1万元+0.11万元
B.(5.1+0.11)万元×(1-5%)
C.5.1万元×(1-5%)+0.11万元
D.5.1万元+0.11万元×(1-5%)

答案B

解析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被盗,其采购价款、运费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转出。,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1+0.11)万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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