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江夏市公用事业局所属客管处就本市新增的300个出租车营运的使用

昕玥2019-12-17  7

问题 2010年10月,江夏市公用事业局所属客管处就本市新增的300个出租车营运的使用资格 作出规定:“申请人仅限于本市的22个私营出租车公司,个体经营者不得申请”。在对所有出租 车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后,江夏市客管处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随后, 针对本市出租车营运证斯限不统一,出租车私营与个体经营并存的“混乱”现象。江夏市客管处 根据市政府指示,出台了《江夏市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 定:“本市所有出租车营运证期限统一调整为6年。原来属于个体经营的出租车营运证全部由 客管处收回,并全部授予乙出租车公司,原个体经营者可以带车继续挂靠乙出租车公司经营, 接受乙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本案中,江夏市客管处将300个出租车营运证全部授予甲出租车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 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里的“法定程序”是指()。A.听证程序 B.书面审查程序C.招标、拍卖等竞争程序 D.考试程序

选项

答案C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3条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 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 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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