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某日夜,甲骑摩托车到滨海县某居民家中盗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昕玥2019-12-17  10

问题 2015年10月某日夜,甲骑摩托车到滨海县某居民家中盗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7年12月25日,甲服刑期满被释放。2018年1月5日,甲盗窃一家金店,数额巨大。2018年7月14日,甲在某饭店吃饭时与乙发生争执,后甲怀恨在心,于次日傍晚将乙杀害。后被侦查机关抓获。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两罪合并执行17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监狱服刑3年后,发现甲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9年。<3>、关于追诉时效,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甲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从2018年7月14日计算B.甲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从2018年1月5日计算C.甲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从2018年7月15日计算D.甲盗窃罪的追诉时效,从2018年1月5日计算E.甲的盗窃和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有连续状态的犯罪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追诉时效。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案中,甲先犯盗窃罪,在该罪追诉时效内(2018年7月15日)又犯故意杀人罪,所以两个罪的追诉时效都是从2018年7月15日起算。所以选项B、D错误。本案中,甲的盗窃和故意杀人行为没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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