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股份有限股份公司因制造伪劣产品被所在市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并罚款 15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大成股份有限股份公司因制造伪劣产品被所在市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并罚款 15 万元, 大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大成公司确实构成制造伪劣产品, 决定维持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并对其处以罚款18 万元。 大成公司不服, 拟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 99-100 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尽管该省政府规章规定对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的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大成公司仍有权选择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级政府申请复议B.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是正确的, 其有权撤销或者改变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C.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 大成公司不得提起行政诉讼D.人民法院应当撤销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

答案D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 24 条规定:“ 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A 项错误;第 51 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 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B 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 第 35 条规定:“法律、 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 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 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据此可知, 只要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申请, 并且是在法定起诉期限内, 当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 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 第 70 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该案中, 由于复议机关加重了对于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违反了《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 属于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的情形, 应当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D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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