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筏板基础,地上25层

shuhaiku2020-05-20  40

问题 背景资料: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5000m2;地下2层,筏板基础,地上25层(办公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裙房6层(商场),框架结构。室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建设单位依法选择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室内墙体等部分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本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的原则,并提出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包括“安全有序”、“不损害公众利益”两项内容。事件二: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孔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相应分包资质及能力确认方法及原则选择了裙房结构工程的分包单位。双方合同约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单位以其签约得到建设单位批准为由,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事件四: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墙体节能砌块经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检验发现导热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建设单位以指标值偏差不大为由,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该批砌块,施工总承包单位执行了指令。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此事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报告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这一事件。事件五:工程竣工验收前,相关单位对办公楼区域的一间240m2的会议室选取4个监测点,进行了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检测,其中两个主要指标的检测数据如下:点位1234甲醛(mg/m3)0.080.060.050.05氨(mg/m3)0.200.150.150.14

选项 问题:1.事件一中,总平面布置都有哪些原则?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除了事件一明确的,还应包括哪些内容?2.事件二中,验槽的组织方式是否妥当?基坑验槽还应包括哪些内容(至少列出四项)?3.指出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做法中的不要之处,并分别说明正确做法。4.依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事件四,应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如何处罚?5.事件五中,该房间监测点的选取数量是否合理?说明理由.该房间两个主要指标的报告监测值为多少?分别判断该两项检测指标是否合格?

答案

解析1.【参考答案】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①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②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③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④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⑤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⑥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⑦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2)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还应包括:文明施工、整洁卫生、不扰民。【考点解析】问题1中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原则,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经验作答;二是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总体要求有哪些,这也是一道开放性的问题,稍有现场经验的考生,都能总结出几条。(1)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第4.6.1条规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①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②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③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④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⑤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⑥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⑦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2)至于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的总体要求,稍有现场经验的都可以发挥出来几点,比如:安全有序、文明施工、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等,这些也就是施工现场每周例会上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整天挂在嘴上的那几句话。2.【参考答案】事件二中验槽组织方式:妥当。基坑验槽还应包括如下内容:1)基槽尺寸,2)槽底深度(坑底标高、开挖深度),3)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4)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5)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6)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土质扰动现象,7)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8)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考点解析】首先明确:建(构)筑物基坑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合格后方能进行基础工程施工。由于需要召集勘察、设计等单位,故其通常应为建设单位(或委托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由此可见,事件一中基坑验槽组织方式是妥当的。针对验槽的内容,背景材料指出,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孔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然后核对了基坑的位置。至少还应该验核的内容有:(1)基槽尺寸、槽底深度(坑底标高、开挖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3)核实有无破坏原状土结构或发生较大的土质扰动现象;(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3.【参考答案】事件三中不要之处及正确做法分别为:不妥之一:总承包单位将裙房结构施工分包;正确做法:裙房结构工程属主体结构工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结构工程应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完成。不妥之二: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正确做法:分包工程的技术资料应由总承包单位整理、保管,分包商协助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妥之三:分包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正确做法:分包单位不得直接与建设单位发生工作联系;应该由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款。【考点解析】这一问包含的内容较多,涉及很多方面的知识点,特别是一些行政法规方面的知识,需要参照《建设工程法规》的内容,有一定难度。主要考核哪些分包是违法的、分包的权利与义务,存在分包时,总承包单位应履行的责任与权利等知识点。仔细审题,事件三中,第一句是这样说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相应分包资质及能力确认方法及原则选择了裙房结构工程的分包单位”,这句话一半是对的,一半是错的,但很多考生往往纠缠于对的部分做文章,而忽略了明确不正确的地方。前半句提到了分包选择的方法及原则,一是资质、二是能力确认,再加上背景材料中有一个提示:“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从上述三条件来看,显然分包选择的方式方法是没有问题。后半句呢,将裙房的结构工程进行分包,不管是塔楼、还是裙房,那都属于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即为违法分包。再看第二句:“双方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整理、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分包单位自行编制、汇总,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整理和保管就不一定了,有些分包项目通常只发生在一段时期,可能离竣工移交还早,各种技术资料必须由总包整理保管,但分包商协助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再看第三句:“分包单位以其签约得到建设单位批准为由,直接向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既然是分包商,也就是说只与总承包商有合同关系,不管谁批准不批准,直接向一个与之没有合同关系的单位申请支付分包工程款项,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4.【参考答案】依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针对事件四的处罚应如此处理:对建设单位:明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监理单位:尽到监理责任,不应处罚。【考点解析】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30号)中,对违反规定的节能条例的行为,均追究相应的责任。(1)《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2)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3)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4)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2)《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2)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3)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3)《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2)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5.【参考答案】(1)监测点的选取数量:合理;理由:房屋建筑面积介于100~500m2时,检测点数不少于3处即可,背景材料中选取4个点,故合理。(2)甲醛监测值:(0.084-0.06+0.054-0.05)/4=0.06;氨监测值:(0.20+0.15+0.15+0.14)/4=0.16。(3)甲醛监测结果:合格;氨监测结果:合格。【考点解析】此知识点为业界近年来的热点,具备一定专业性,综合性也比较强,有一定难度。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GB50325--2010第6.0.14条之规定,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按下表设置:[img]/upload/tiku/28/2044393_1_1.JPG[/img]背景资料中房间建筑面积240m2,按规定不少于3个检测点。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GB50325--2010第6.0.15条之规定,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所以,每个指标的报告监测值应为所有点位测得数值的平均值。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GB50325--2010第1.0.4条之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①I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②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检测的房间为办公楼的会议室,属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年版)》GB50325--2010第6.0.4条之规定:{图2}甲醛浓度应该低于0.1,氨浓度应该低于0.2,即两项监测结果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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