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属于工业企业),职工人数为80人,资产总额为2600万元,2017年度损益类有关账户数据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投资收益...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属于工业企业),职工人数为80人,资产总额为2600万元,2017年度损益类有关账户数据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均为国债利息收入),主营业务成本2200万元,销售费用252万元,管理费用3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8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2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财务费用24万元,税金及附加32万元。
  与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的资料如下:
  (1)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35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万元。
  (2)该企业当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12万元(注: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年利息率为8%)。
  (3)2017年11月购进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1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
  (4)该企业研发费用2016年底形成了某项无形资产,成本为100万元(假定全部符合加计扣除费用的规定),该企业该项无形资产在会计上按10年平均摊销。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分别说明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在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调整。
  (2)计算该企业2017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相关事项的调整处理(单位为万元,保留2为小数)。

选项

答案

解析  (1)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200×2%=4(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需纳税调整。   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35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200×14%=28(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35-28=7(万元)。   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200×2.5%=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0-5=5(万元)。超过的部分(5万元),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该企业2017年会计利润总额=3000+20-2200-252-390-24-32=122(万元)   ①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②因为28×60%=16.8(万元)>3000×0.5%=15(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15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15=13(万元)。   ③利息费用支出扣除限额=200×8%÷2=8(万元),故利息费用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8=4(万元)。   ④新产品研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75%=90(万元)   ⑤该企业无形资产在会计上摊销的金额=100÷10=10(万元)   该企业无形资产按税法规定可在税前摊销的金额=100×175%÷10=17.5(万元),故该无形资产摊销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5-10=7.5(万元)。   综上,该企业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122-20+13+4-90-7.5+7+5=33.5(万元);   该企业2017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33.5×50%×20%-30×10%=0.35(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KzLKKKKQ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