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犯三个罪,第一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罚金6万元;第二个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第三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关于本案的执行...

admin2020-12-24  13

问题 张某犯三个罪,第一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罚金6万元;第二个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第三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关于本案的执行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B.执行附加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C.在14年以上25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D.执行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数罪并罚时刑罚的执行问题。这一案例适用了并罚原则中的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本罪的总和刑期正好35年,所以,应该在最高刑以上25年以下确定刑期。另外,再确定张某的附加刑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应采取相加的规则,即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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