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题库总管
2020-05-20
53
问题
丁某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某,方某将该房屋转租给唐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丁某在租期内基于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方某可以基于其与丁某的合法的租赁关系主张抗辩权B.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已实际交付给唐某租用,则丁某无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C.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其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D.如丁某与方某的租赁合同约定,方某未经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则在合同解除后,在丁某向唐某请求返还房屋时,唐某可以基于与方某的租赁关系进行有效的抗辩
选项
答案
AC
解析
《物权法》第241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丁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对方某主张返还请求权,但是,方某可以以其属于有权占有为由主张抗辩权。A选项表述正确,当选。《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承租人方某未经出租人丁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唐某,出租人方某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且能够基于其对房屋享有的所有权请求唐某返还房屋。B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同理,若丁某和方某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的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丁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请求唐某返还房屋。故C选项表述正确,当选;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pk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对摩擦性失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是高效率利用劳动资源的需要 B
以下关于劳动力市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劳动力市场是社会生产得以
下列关于磷酸戊糖途径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能产生ATP B.是体内二氧化碳
以下表述中错误的新员工个人资料是( )。 A.个人简介 B.现任岗位名称
汇总作业测时数据时,需计算稳定系数,对其正确的表述是( )。 A.稳定系数超
下列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B.可
关于工作岗位分析方法,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设计信息法有助于掌握现
关于病患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关系 B.医患是平等关
关于学校文化,表述错误的是()。 A.校园文化是学校文化的缩影 B.学校制
关于痛经,下列哪项表述正确 A.痛经患者血中前列腺素含量下降 B.痛经患者子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类风湿关节炎的描述,错误的是 A.关节滑膜内可见浆细胞和淋巴细胞浸润
培育马铃薯脱毒苗所采用的生物学技术主要是()。
关于城市性质的表述错误的是()。 A.城市性质关注的是城市最主要的职能,是对
下列不属于患者权利的是A.遵循医嘱B.复印封存病历资料C.因病免除社会责任D.诉讼索偿E.询问病情
套筒冠义齿修复前要做的准备工作,不必要的是()A.X线牙片B.根管治疗C.牙周治疗D.拔除所有残冠E.与患者讲明治疗方案
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____和总的____,是各级各类学校工作遵循的总方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款》第九十七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在股权持有满(...
中心静脉压的高低取决于下列哪项因素A.血管容量和血量B.动脉血压和静脉血压之差C.心脏射血能力和静脉回心血量D.心脏射血能力和外周阻力
关于性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是人格的核心B.主要由遗传决定C.受人的意识倾向性制约D.反映一个人的生活经历E.有肯定和否定的性质
免疫增强疗法不宜用于A.胸内寄生菌感染B.自身免疫病C.肿瘤D.病毒或真菌感染E.免疫缺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