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中,甲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甲因工作调动打算购买乙位于上海的一套住房,乙多次带甲看房,产生交通费用若干。双方谈妥后,拟定于2019年1月10

admin2020-12-24  18

问题 下列说法中,甲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选项 A.甲因工作调动打算购买乙位于上海的一套住房,乙多次带甲看房,产生交通费用若干。双方谈妥后,拟定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合同,但是2019年1月4日甲被公司告知暂时不被调动,遂通知乙不再购买房屋,磋商终止。
B.甲与乙公司原约定于北京签订玩具进货合同,后甲决定改于石家庄签订合同,但忘记通知乙公司。后乙公司到达北京后才得知情况,辗转至石家庄与甲签订合同。
C.甲公司与乙公司拟进行业务合作,经过多次磋商顺利签约。但是磋商期间,甲公司将其知悉的乙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
D.A公司与B公司均为塑胶管道生产企业,甲现与A公司商谈进货事宜,B公司知道后提出更优惠的价格,甲遂与B公司签订合同,终止与A公司的谈判。

答案BC

解析《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1)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自由原则并不矛盾,根据合同自由原则,任何一方均享有随时中止磋商,拒绝订立合同的自由。只要没有同时违反先合同义务,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选项A、D中,甲均无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有权根据磋商阶段的实际情况,随时终止磋商,拒绝订立合同。故选项A、选项D不当选。(2)选项B,甲因过错违反了通知的先合同义务,乙公司因此遭受了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故乙公司有权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并不影响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故选项B当选。(3)关于选项C,《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公司在磋商过程中,将知悉的乙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当泄露,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故选项C当选。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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