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9年6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Freeti2019-12-17  22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2019年6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 431万元。 (2)出租餐饮设备取得含增值税收入28.25万元,出租房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5.45万元。 (3)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9万元。 (4)发生员工出差火车票、飞机票支出合计10万元。 (5)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万元。 (6)购进卫生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3万元。 (7)从农业合作社购进蔬菜,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明买价100万元。 已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增值税税率为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农产品扣除率为9%;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计算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车辆停放收入的销项税额=1.09÷(1+9%)×9%=0.09(万元)B.房屋出租收入的销项税额=5.45÷(1+9%)×9%=0.45(万元)C.餐饮设备出租收入的销项税额=28.25÷(1+13%)×13%=3.25(万元)D.餐饮、住宿收入的销项税额=1431÷(1+6%)×6%=81(万元)

答案ABCD

解析车辆停放服务、房屋出租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餐饮设备出租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餐饮、住宿收入属于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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