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度应交所得税为50万元。2017年度计算应税所得时的调整项包括超过计税标准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和取得国库券利息收...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度应交所得税为50万元。2017年度计算应税所得时的调整项包括超过计税标准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和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两项;2017年度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为40万元(假设全部在税前列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该公司已获利息倍数为(   )。

选项 A.3.75
B.4.75
C.5.25
D.5.75

答案D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0÷25%=200(万元);利润总额=200+20-30=190(万元);息税前利润=190+40=230(万元);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总额=230÷4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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