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装厂从去年7月开张,前两个月生意不错,资金周转顺利,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

昕玥2019-12-17  21

问题 某服装厂从去年7月开张,前两个月生意不错,资金周转顺利,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10月,因一些衣服积压,加上有的客户资金没有及时返回,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没有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县国税局催缴两次,该服装厂都没有理会。县国税局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派税务人员扣押、查封、拍卖了该服装厂一批服装,以拍卖所得抵缴10月所欠税款。该服装厂对国税局的做法无法接受,认为自己并非不主动纳税,而是确实存在困难,因此与国税局发生了争议。请回答下列问题。?对这类争议纳税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程序解决?( )查看材料

选项 A.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B.向同级政府部门反映,并申请解决C.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先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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