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制一般不适用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 A.自诉案件 B.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昕玥2020-05-20  21

问题 独任制一般不适用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A.自诉案件B.危害国家安全案件C.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D.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

选项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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