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在总平面布局上应符合()的要求。

shuhaiku2019-12-17  16

问题 汽车库、修车库在总平面布局上应符合()的要求。

选项 A.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B.Ⅰ、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C.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D.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E.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

答案ACDE

解析2018新版教材P499汽车库、修车库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并在总平面布局上应符合以下要求: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储存区内。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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