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为一企业员工,2016年初被派往该企业与国外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任职,由合资企业每月发放应税工资为15000元,朱某每月向派遣企业上缴150...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朱某为一企业员工,2016年初被派往该企业与国外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任职,由合资企业每月发放应税工资为15000元,朱某每月向派遣企业上缴1500元(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朱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1495
B.1185
C.1540
D.1870

答案A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计税。对于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朱某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3500-1500)×25%-1005=14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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