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个体户张某于2017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辆二手东风牌卡
个体户张某于2017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辆二手东风牌卡
shuhaiku
2019-12-17
53
问题
个体户张某于2017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一辆二手东风牌卡车,用于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将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与钱某订立合同,将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举证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举证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B.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不予采纳该证据C.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D.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E.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答案
CDE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举证期限的确定有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两种情况。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选项B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EG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汽车制造企业拟引进可靠度高的自动化生产线,代替原有人员手工操作生产线,同时加
某建筑施工项目使用了汽车吊,为了充分识别吊装作业的危险因素,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
某技改煤矿生产矿长助理张某,在明知井下瓦斯传感器位置不当,不能准确检测瓦斯数据,
受甲公司委托,乙锅炉压力容器检测检验站委派具有检验资格的张某,到甲公司对一200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张某下班后和单位同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回家路
张某是某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安全生产工作
2017年9月29日4时57分,位于Y市L区的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电炉班在处置5吨
下列关于汽车排土作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
在下列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2011年张某在甲期货公司营业部开户并存入5000万元准备进行棉花期货交易。由于
随机试题
—般要在大城市的环境下才会出现的是()。
小刚一到数学考试时就特别紧张,一发下试卷就手心出汗、甚至胃疼,觉得没考好就证明自
下列关于个人贷款还款方式变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稳定型心绞痛常用的辅助检查不包括
可供飞机起飞、降落、滑行、停放的场地和有关的建筑物及设施的总称是( )。
教师经常运用奖励的方式让学生获得学习的成功体验,这体现了桑代克学习理论中的()。A.准备律B.练习律C.效果律D.强化律
单纯疱疹病毒-2型主要潜伏在A:骶神经节B:口唇皮肤C:三叉神经节D:颈上神经节E:局部淋巴结
混合支持式义齿受力后,力由A.基牙承载B.支托承载C.基托承载D.基牙和基托下黏膜、牙槽骨承载E.基托下的黏膜、牙槽骨承载
解热镇痛抗炎药的作用机制是()A:直接抑朝中枢神经系统B:抑制PG的生物合成C:减少PG的分解代谢D:阻断PC受体E:直接对抗PG的生物活性
同一财产向两人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