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购买乙的房屋,合同订立后,房价上涨,乙为避免甲依合同起诉并请求强制履行,于是找
甲购买乙的房屋,合同订立后,房价上涨,乙为避免甲依合同起诉并请求强制履行,于是找
tikufree
2019-12-17
43
问题
甲购买乙的房屋,合同订立后,房价上涨,乙为避免甲依合同起诉并请求强制履行,于是找到朋友丙商议,与丙假装做成买卖,办理了过户登记,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并将房屋交付于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可以主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甲可以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C.甲可以主张丙承担侵权责任D.如果在乙将房屋登记给丙之后,丙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丁,丁支付了合理价款,则甲在主张乙、丙的合同无效后,不得主张丁返还房屋
答案
ABC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乙、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的行为,订立合同无效,故A正确。由于甲、乙的买卖合同签订后,乙没有如约履行,故甲可以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当由于第三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非违约方通常是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再向第三人追偿,而不直接主张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主要考虑的因素是,通常第三人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合同相对人合同债权的实现。然而,当第三人明知债权的存在,故意实施相应行为导致合同债权不能实现的,在民法理论上被称为恶意侵害债权,此时,合同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本题中,丙明知甲、乙买卖合同的存在,依然与乙签订合同,对于甲的债权实现造成障碍,显属恶意侵害债权之情形,故甲可以主张丙承担侵权责任,C正确。在房屋登记给丙之后,如果丙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过户登记之后,第三人可构成善意取得,D项中的丁即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故丁不需返还房屋,故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NE9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对于经协商或调解确定的
(2014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施工
(2016年)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依据是()。
(2013年)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美国建筑师学会(AIA)标准合同体系中,A系列合同文件是关于()之
根据我国《合同法》,债权人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
(2011年)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施工成本计划的常用编制方法有()。
(2015年)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签约合同价包含的内容有()
(2014年)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应约定
(2015年)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经查收到承包人递
随机试题
2013年11月11日,大学生小潘在浏览门户网站“新狐狸网络”时看到大幅弹出广告
甲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取得乙公司20%的股份,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支
与其他旅游服务相比,导游服务的不同之处是它是( )。
关于消化性溃疡疼痛特点错误的是
( )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导向上的定位,是立足社会层面提出的要求。
患儿,男,8岁。患肾小球肾炎,护士据医嘱于上午8时开始输入液体1000ml,将近9时40分已快输完,这时,病儿突然出现胸闷、呼吸困难、气促、咳嗽、咯粉红色...
以下哪个选项中的作品全部出自美国作家之手?()A.《悲惨世界》《了不起的盖茨比》《百年孤独》B.《飞鸟集》《草叶集》《静静的顿河》C.《飘》《红字》《汤
CO和氰化物中毒致死的原因是A抑制CytC中Fe3+B抑制Cytaa3中Fe3+C抑制Cytb中Fe3+D抑制血红蛋白中Fe3+E抑制Cyt
期货公司会员单位应当督促投资者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国家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企业在制定未来发展战略时,可选择的外部宏观环境分析方法是()。A.价值链分析法B.PESTEL分析法C.杜邦分析法D.波士顿矩阵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