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
shuhaiku
2019-12-17
19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死亡。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A项符合题意。B项中,抢劫致人死亡包括在抢劫过程中致救助人死亡的情形,B项符合题意。c项属于打击错误,虽然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范围,严某与贺某都属于抢劫致人死亡中“人”的范畴,根据法定符合说,仍然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C项符合题意。D项属于转化型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题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NP3CKKKQ
相关试题推荐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但除外( )
下述情形中不属于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的权利的是( )
患者王某,女,45岁,河北农民。在北京肿瘤医院确诊为肝癌,经会诊排除手术的可能,
孙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王某保管。在此期间王某一直将该字画挂
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
不适用感情破裂主义就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是( )。 A.夫或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地名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包括地名( )。 A.具有其他含义 B.作为服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分担损失的是( )。 A.出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承担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
公民王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财产赠给其好友崔某.崔某要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则( )
随机试题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日后未
男性,50岁。肝硬化腹水,尿少,下肢水肿,端坐呼吸,应立即采用下列哪项措施
下列关于认股权证与股票看涨期权共同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流行性出血热患者病程第6天,无尿2天,血压160/120mmHg,脉洪大,颜面浮
某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各层层高均为3.6m,内外墙厚度均为240mm,轴线居中。室
症见口燥咽干,唇燥而裂,皮肤干枯,尿少便结,脉细数,此属( ) A.阴虚证
患者,女,14岁,突然出现左下后牙咬物痛,无明显诱因自发肿痛1天,夜间加剧。检查:恒牙列,牙齿排列整齐,口腔卫生良好,左下5未见明显龋坏及缺损,叩(++)...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吉安市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同时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行网上民主评议。这有利于...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出卖由承运人运输的在运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时起由买受人承担。A.标的物交付B.合同成立C.合同失效
注册测绘师应履行的义务包括()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B:执行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C: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D:只受聘于一个有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