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

Freeti2019-12-17  6

问题 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

选项 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

答案B

解析《错斩崔宁》仅仅是话本小说,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故A项错误。设证推理是对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邻居推论陈、崔二人为凶手的形式是:杀死刘贵的人,盗了刘贵家15贯钱;崔宁携带15贯钱,且与陈二姐同行;故陈、崔杀刘贵。此运用的是设证推理。故B项正确。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案件事实,而非法律规则,更不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故C项错误。官府的行为不符合证成标准,因为法治原则要求:没有直接证据,仅凭间接证据定罪时,这些间接证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官府对陈、崔二人的定罪,显然没有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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