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申请执行张三共计100万元,张三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60万元,不

昕玥2019-12-17  20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申请执行张三共计100万元,张三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60万元,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故法院依法对张三进行参与分配。法院制作了分配方案,送达各当事人,甲在收到该方案后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依法通知了其他债权人和债务人。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参与分配只适用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故本案法院进行参与分配的做法是错误的B.在参与分配中,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依然享有优先受偿权C.未提出异议的其他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法院即应当按照甲的异议对原方案进行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D.债权人乙对甲的异议提出反对意见的,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甲,甲有权在15日内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

答案BCD

解析参与分配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由所有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加入到执行过程中平等受偿的制度。A选项中参与分配的被申请人应当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对法人不能进行参与分配,因为对法人应当适用破产程序,故本案被申请人是自然人,可以适用参与分配,表述错误。B选项中对参与分配中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或者担保物权的权利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表述正确。C、D选项考查具体的参与分配程序,法院应当制作分配方案送达债权人、债务人,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对该方案未提出异议的,则按照该方案进行分配;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对该方案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其他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债务人如果未提出反对意见,则根据异议人的异议审查修正原分配方案后进行分配;如果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债务人提出反对意见的,则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以反对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故C、D选项中关于分配程序的表述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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