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10年8月份,经营注册地在某市科技

昕玥2020-05-20  34

问题 环宇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10年8月份,经营注册地在某市科技园区,主要从事计算机、读卡器等硬件产品销售业务。 2016年8月份有关涉税资料如下(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在当月认证相符并准予抵扣): (1)8月5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0元,税款340000元,以支票结算货款,原材料已入库。另以现金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增值税220元。 (2)8月6日,销售4800台计算机,每台含税价格3510元,销售读卡器1000份,每份含税价格117元,分别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月8日转让其2012年购买的写字楼一层,取得转让收入10000000元(含税),2012年购买时的价格为7000000元,保留有合法有效凭证。(该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相关增值税) (4)8月19日支付供电部门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电费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支付自来水公司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水费6000元,增值税税额360元。 (5)8月20日,外购用于生产计算机产品的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0元,货款尚未支付,原材料已入库。 (6)8月22日与B经销商签订预收货款销售合同,销售计算机一批。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1000000元,B公司应当于8月26日支付预付款500000元;环宇公司应于8月26日全额开具给B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应于8月24日发出。8月26日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具了发票,注明价款1000000元,税款170000万元,并将预收款存入银行。该批计算机的实际成本800000元。 (7)8月22日,购进一处写字楼价款20000000元,用于公司管理部门办公。8月28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200000元。 (8)8月22日,通过境外某公司境内代理人支付管理软件服务费742000元,取得境外公司收款凭据和境内代理人转来的管理软件服务费增值税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4200元。 (9)8月31日,技术人员为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收取技术咨询费106000元,税额为6000元。 (10)8月28日,将公司总经理专用的小汽车以200000元出售,取得款项,该小汽车于2013年8月购进,购进价格为400000元,累计已提折旧240000元。

选项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编制该公司8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本题只考虑增值税相关业务的帐务处理)。 (2)计算该公司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解析(1)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200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220  贷:银行存款                 2340000    库存现金                  2220 (2) ①计算机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684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软件          14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48000 ②读卡器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读卡器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3) 纳税人转让的房产为2014年外购的,属于非自建房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 余额=1000-700=300(万元),300万元为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后,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如下: 一般计税方法: 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2857.14[3000000÷(1+5%)×5%]  贷:银行存款                 142857.14 当期,企业向机关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纳税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009009.01(10000000-9909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0990.99[10000000÷(1+11%)×11%] (4) 借:管理费用——水费              6000       ——电费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460  贷:银行存款                  41460 (5)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应付账款                 1170000 (6) 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应当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预收账款                 330000(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7) 根据相关规定,110万元进项税额中的60%年在本期(2016年6月)抵扣,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2017年6月)抵扣。 2016年6月,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办公大楼           2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880000  贷:银行存款                22200000 (8) 借:管理费用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000   贷:银行存款                 742000 (9) 借:银行存款                  106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 (10)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6116.5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883.50[200000÷1.03×2%] 2.当期销项税额=2448000+17000+900990.99+170000+6000=3541990.99(元) 当期进项税额=340000+220+5460+170000+1320000+42000=1877680(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3541990.99-1877680+3883.50-142857.14=1525337.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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