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从事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増值税率为16%。201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销售产品确认收入15 000万元,结转成本10 ...

admin2020-12-24  11

问题 甲企业为从事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増值税率为16%。201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销售产品确认收入15 000万元,结转成本10 500万元,当期税金及附加为110万元;所得税费用390万元;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共计960万元;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得收益15万元;出售一台淘汰生产设备获得净收益25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2017年度的营业利润为( )。

选项 A.3 430万元
  B.2 725万元
  C.3 470万元
  D.2 360万元

答案B

解析甲企业2017年度的营业利润=15 000-10 500-110-960+15-720=2 725(万元)。 出售淘汰生产设备获得的净收益25万元,属于固定资产报废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影响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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