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

tikufree2020-05-20  10

问题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5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8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12年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仍为11年D.维持一审判决

选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7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二审法院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选项B、C错误。《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3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选项D正确。①表述不严谨;②二审法院认为诈骗罪应当更重,盗窃罪应当更轻,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中关于数罪的规定,可以在不加重诈骗罪刑罚和合并执行的刑罚的同时减轻盗窃罪的刑罚,也可以维持原判,因此D项正确。且只有赵某提出上诉,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法院不能直接改判,那最好的方式就是维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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