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五)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
(五)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
admin
2020-12-24
59
问题
(五)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
如省工商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有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可督促省工商局加以改正
B、可对省工商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C、豪美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省工商局履行复议职责
D、豪美公司可针对原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市工商局
答案
ABCD
解析
选项A.B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 政复议机构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职责,经有权监督的行政机关督促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选项C.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可知,此时既可以起诉被申请人,也可就复议机关不作为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D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
共用题干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
2013年3月,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B: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
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A:送达法律文书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C:调解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D:追加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C:甲与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
随机试题
牙本质所含无机物约占重量的 A.50% B.60% C.70% D.80
某小儿8岁,男,突发腹痛、呕吐,伴下肢和臀部出现紫红色荨麻疹来院就诊。查体:红斑
在直线趋势方程Tt=a+bt中,各个符号的意义包括()。
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方式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改变的是()。
马克思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仅可以找到竞争、垄断和它们的对抗,而且可以找到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给药方法是A.间歇给药B.一日一次性给药C.连续给药D.肌内注射E.皮下注射
患者女,55岁。左乳房红肿、增大1个月,进展较快,无疼痛、发热。查体:左乳房红肿,局部温度略高,发硬,但未触及包块,左腋窝有肿大淋巴结,稍硬,活动度好,...
对房地产的现状价值进行评估时,应遵循的估价原则有()。A:合法原则B:价值时点原则C:替代原则D:最高最佳利用原则E:谨慎原则
—般资料:刘某,女性,19岁,大学一年级学生。 案例介绍:刘某由其父母带到心理咨询室,他们反映自己的孩子总说上大学后追求者不断,受此影响,现已不能正常学...
下列关于可保利益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B:当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