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商拟在滨江规划建设一居住小区,用地规模约12 hm2,提出了一个用地功能的

昕玥2020-05-20  21

问题 某开发商拟在滨江规划建设一居住小区,用地规模约12 hm2,提出了一个用地功能的布局方案。该居住小区规划方案图如图1所示。试对该居住小区的规划方案指出不妥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1.小区被城市次干道穿越,不利于组织小区结构完整性,不利于提供安全的居住生活环境。建议将城市次干道向南改道至小区边缘。2.小区内部无集中绿地,虽然在东部有市级绿地,但不能取代小区绿地。建议将小区集中绿地与小区公共活动空间及托幼结合布置在小区中心位置。3.托儿所用地位置不合理,不要与小学靠近。建议将托儿所与中心绿地合设。4.小区商业服务用地位置较偏。建议将小区商业服务向西移至与市级公建邻近,以体现经济的集聚作用。5.滨江道路,布置高层住宅会阻挡南部住宅的景观视线。建议将低层住宅移至滨江边,将高层住宅移至小区南部。6.小区没有核心空间。建议把托儿所、集中绿地、公共活动中心共同构成小区核心空间。7.小学位置不当,用地规模偏小。建议将小学移至小区东南角,小学入口开设在小区内部道路上,用地规模宜为1. 0~1. 5 hm2。8.小区南北联系不便。建议小区内组织加强南北向交通联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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