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题库总管
2019-12-17
21
问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答案
A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详解】修订前的《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国内的协议管辖和涉外协议管辖进行统一规范,删除了原法第242条的规定。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34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A选项正确,当选。B选项错误,不选。《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在我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产生纠纷时,才属于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选。《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这一规定,重大涉外案件应由中级法院管辖,并且该规定并非体现的是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而是体现了对重大涉外案件的重视,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Oj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批中,对已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照程序向.()办
下列关于投标报价常用策略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招标文件获取的表述,正确的是()。
有关商务和技术响应/偏差表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条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监理费用及支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设计咨询合同与设计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项目前期咨询合同的人员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分类,员工参与的方式有()。 A.获得资讯 B.分享成果
差别阈限指的是 A.把两个刺激分开所必需的刺激作用的最大量 B.有50%的次
制定退休规划应该包括哪些步骤?()
新药上市后监测,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
教师反思包括()A.对于活动的反思B.活动中的反思C.活动后的反思D.为活动反思
患者,男,50岁。咳嗽喘促,呼多吸少,动则益甚,声低息微,腰膝酸软,舌淡,脉沉细两尺无力。其病机是A:肺气虚损B:肺阴虚亏C:肺肾气虚D:肺肾阴虚E:肾
头晕目眩,面白无华,视物模糊,舌淡脉细,其证候是A:心血虚B:肝阴虚C:肝血虚D:心脾气血两虚E:心肝血虚
能够激活补体替代途径的免疫球蛋白是A:IgG2B:IgMC:IgG3D:IgA聚合物E:IgG1
洛美沙星结构如下: 对该药进行人体生物利用度研究,采用静脉注射与口服给药方式,给药剂量均为400mg,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的AUC分别为40ug...
决定房地产需求量的一般因素有()。A.房地产的价格水平B.消费者的收入水平C.消费者的偏好D.相关物品的价格水平E.房地产开发商对未来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