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银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委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银行2015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中标后,经甲银行同意,A注册会计师立即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内容包括:①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甲银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②其是否发现甲银行管理层存在诚信问题;③其与甲银行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和审计等问题上是否存在意见分歧;④其向甲银行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2)B注册会计师在信息技术审计方面经验丰富,A注册会计师安排其负责与甲银行信息系统审计相关的工作。  (3)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首次参与银行审计项目。A注册会计师向这些成员提供了其他银行审计项目的工作底稿作参考。  (4)A注册会计师就特别风险的评估、集团审计策略以及重要性的确定向B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咨询。  (5)A注册会计师就一项重大会计问题咨询了ABC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部的C注册会计师。之后,甲银行管理层进一步提供了与该问题相关的资料。A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资料不改变原咨询结论,未再与C注册会计师讨论。  (6)A注册会计师负责招聘了5位实习生参与甲银行审计项目,并通知ABC会计师事务所人事部办理了实习生登记手续。  要求:1)针对上述第(1)至第(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恰当。  (2)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不应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参与审计业务,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3)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未经授权将其他银行审计工作底稿发给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违反了保密规定。  (4)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不应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进行性质和范围十分重大的咨询,否则影响其客观性。  (5)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充分提供相关事实。  (6)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实习生的招聘应由事务所人事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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