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高端品牌的手机借给乙使用。该手机通话有保密功能,乙经常用于商业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高端品牌的手机借给乙使用。该手机通话有保密功能,乙经常用于商业
tikufree
2019-12-17
39
问题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台高端品牌的手机借给乙使用。该手机通话有保密功能,乙经常用于商业谈判,并宣称是自己高价购得的手机,全球商业领袖专用手机。丙见乙用此手机感觉比较时尚且有身份,以为手机为乙所有,提出向乙购买,乙拒绝。丙遂对乙说,若乙不同意出卖,则公开乙嫖娼之照片。乙无奈,以市场价将此手机出卖给丙,并向丙交付了手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乙将手机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B.乙若起诉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则丙即使是善意也不能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C.即使乙不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因丙是善意,仍然可以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D.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取回手机
答案
AB
解析
《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一)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认定无效;(二)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乙受丙的胁迫,将甲的手机出卖给丙,乙是无权处分,故A选项正确,当选;丙不知道手机是甲所有,没有重大过失,因此属于善意。买卖合同是因胁迫订立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但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1条第(二)项,如果合同不被撤销,则丙可以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若合同被撤销,则丙不能善意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54条第2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故受胁迫的乙有撤销权,而甲无撤销权。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gS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房地产经纪人员和机构在进行任何房地产经纪活动时,都应当遵循( )、诚信、保密、
企业品牌管理的内容中,品牌定位的原则包括( )。
现代企业品牌的市场作用不包括( )。
根据房地产经纪机构下属分支机构的数量及分支机构的商业组织形式,房地产机构的经营模
《统计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的主体是指( )。
销售产品一批,价目表标明售价(不含税)40000元,商业折扣条件为10%,现金折
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药的使用最应注意的是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时与甲巯咪唑联用的是
加味逍遥丸的功能是
产复康颗粒的功能是
随机试题
基金单位的流通采取在交易所上市的办法,投资者要买卖基金单位都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
构成招标采购服务项目费用的最主要部分是()。
案例七: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4岁,硕士研究生。 求助者自述:我即将研
游客陆续进入房间,领队和地陪要认真做好的服务工作有()
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当出现室性期前收缩,应首选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电路如图所示,电容初始电压为零,开关在t=0时闭合,则时t≥0时u(t)为
提出把人格特质分为共同特质与个人特质的心理学家是()。 A.卡特尔 B.奥尔
多糖大多具有的作用是A:抗菌、消炎B:抗肿瘤C:驱虫D:抗高血压E:止咳
假设某公司收到1000万欧元的资金,并将其转为3个月期固定利率的定期存款;由于担心期间市场利率会上升,使定期存款投资收益相对下降,于是利用Euro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