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
题库总管
2019-12-17
28
问题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选项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诉讼中止和当事人的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1款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可见,本题中宣告死亡案件的管辖法院应为乙县法院,A选项中乙县法院向甲县法院移送管辖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在本题中存在两个案件,一是成某诉罗某借款纠纷案,二是成妻申请宣告成某死亡案,且后一案件发生在前一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民诉解释》第55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因此,如果成某死亡,那么前一案件的原告就不再是成某而变更为成某的继承人;如果成某没有死亡,则被告仍然是成某。可见,前案必须以后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前案应当诉讼中止。B、D选项错误,C选项是正确的。因此,C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j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建设工程第3年年初借款本息累计4500万元,第3年当年借款额为900万元,借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的制度。
已知某项目建设期末累计借款本金与资本化利息之和为1000万元,计划于还款期第3年
某企业于年初向银行借款1500万元,其年有效利率为10%,若按月复利计息,则该年
在项目偿债能力评价中,借款偿还期指标不适用于评价()的项目。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因承包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期为()年。
投资项目借款偿还期是指用可作为还款的收益偿还()所需要的时间。
某企业年初从银行借款600万元,年利率12%,按月计算并支付利息,则每月末应支付
某企业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为2年,单利计息,则借款期内计息两次
某企业年初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年复利利率为8%。银行规定每半年计息一次,
随机试题
有关壶腹周围癌的陈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包括壶腹部、胆总管下端和十二指肠乳突
顺磁性物质是 A.铁 B.镁 C.镍 D.钴 E.水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
我国“地理”一词最早见于( )。
下列各项中,不会导致妇女月经先期的是
2013年单项选择:赵明能够根据A>B,B>C,则A>C的原理,推出A、B、C的关系。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赵明的认知发展处于() A、感知运动阶段...
应急预案演练的目的有()。A:检验预案B:完善准备C:锻炼队伍D:磨合机制E:科普宣教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合同条件体系中的核心是()。A.财务管理表格B.专用条件C.合同管理表格D.通用条件
背景资料:某水闸上游连接段分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对应合同工程量及单价见下表。合同约定:(1)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开工前支付,从第一个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