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硕是海洋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8%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的四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赵硕是海洋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8%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的四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股东赵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C、若海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则即便赵硕只需持有公司5%表决权即可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D、若诉讼期间,赵硕与海洋公司达成协议,同意公司以市场价格收购自己所持的股份,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D

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故A选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故B选项错误,不能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对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要求,不区分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故C选项错误。 《公司法解释二》第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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