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

admin2020-12-24  12

问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乙公司和丙公司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在甲公司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乙公司和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属于选择之债
B:属于连带之债
C:属于按份之债
D:属于多数人之债

答案B

解析【考点】保证;债的分类【详解】按照《担保法解释》第19条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所以乙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选择之债指同一当事人约定可以对债的标的给付行为进行选择的债,而本案中乙、丙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都是确定的,所以A选项错误。多数人之债,指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本案中,乙、丙公司分别向银行出具保函,分别成立两个保证债权债务关系,两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均为一人,所以D选项错误。【陷阱】D是陷阱项,考生一定要仔细阅读题干,本案中乙丙公司分别出具保函,分别成立保证关系,各自为单一之债,非为多数人之债。倘若乙丙在同一保函上签字或与银行签订同一合同,则为多数人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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