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

shuhaiku2019-12-17  16

问题 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项 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本题中乙无撤销权,丙也不是“善意相对人”,因此选项C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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