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9月有关经营情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葡萄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进口酿酒设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160000元。(2)支付葡萄酒广告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0元,税额18000元。(3)支付销售葡萄酒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000元。(4)销售自产W品牌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5220000元,另收取优质费116000元。(5)将100箱自产Y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同类葡萄酒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37.04元/箱。(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1060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取得的扣税凭证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54-57小题。甲厂当月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选项 A.将自产的Y品牌葡萄酒作为福利向员工免费发放B.支付葡萄酒广告费C.进口酿酒设备D.销售w品牌葡萄酒

答案AD

解析(1)选项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例如,发放职工福利)的,于移送使用时征收消费税;(2)选项BC:购进广告服务、进口设备均不征收消费税;(3)选项D:葡萄酒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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