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0题共用题干) 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公司为一家建筑施工企业

shuhaiku2020-05-20  26

问题 (27-30题共用题干)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公司为一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为四级。2012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甲公司开发的宏福苑住宅小区项目交乙公司施工建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实际进行施工。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27.假设以下情形发生,则发包人甲公司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A.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其遭遇了用工荒,用尽各种手段都没有招到合适的施工人员B.乙公司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依旧没有完工C.乙公司已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D.乙公司不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等级

答案BC

解析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这主要是为了加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在走完强制性的中标订约及合同备案手续后,另行约定更低价格的施工合同,从而带来建设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的隐患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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