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授在课堂上讲解“仲裁裁决的撤销”这个知识点时,为了巩固所讲的内容,就请同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19

问题 某大学教授在课堂上讲解“仲裁裁决的撤销”这个知识点时,为了巩固所讲的内容,就请同学们讨论一下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异同。同学们讨论热烈,以下是他们的发言,其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同学认为,在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时,当事人可以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为理由;而在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时,则不能以此为理由B:乙同学认为,在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时,当事人可以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为理由;而在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时,则不能以此为理由C:丙同学认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仅仅涉及程序性问题;而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所涉及的范围更广,不仅仅包括程序性问题D:丁同学认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所涉及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程序性问题,还包括实体证据以及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索贿受贿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的内容

答案ABC

解析【考点】仲裁裁决的申请撤销。详解:《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该法第7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款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通过以上两个法条的对比,AB选项都是正确的。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不仅包括程序性问题,还包括实体证据方面的问题以及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索贿受贿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等内容。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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