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餐饮住宿等服务。2018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

昕玥2019-12-17  13

问题 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餐饮住宿等服务。2018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酒店餐饮部和客房部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636 000元,为答谢长期合作伙伴乙公司,甲酒店为乙公司员工提供一次免费晚宴,同类晚宴的平均增值税价格为2 650元。(2)酒店美容部提供美容美发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8 620元。(3)酒店停车场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 560元。(4)酒店建筑物广告位出租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85 600元。(5)酒店商品部销售商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85 600元,另收取包装费1 160元。(6)购进客房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 120元,向农户购进自产农产品用于餐饮服务,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29 700元;购进用于销售的各类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 080元。(7)上期留抵税额3 200元。已知:生活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农产品扣除率为10%,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计算甲酒店当月销售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185 600+1 160)÷(1+16%)×16%=25 760元B.185 600×16%+1 160÷(1+16%)×16%=29 856元C.(185 600+1 160)×16%=29 881.6元D.185 600÷(1+16%)×16%+1 160×16%=25 785.6元

答案A

解析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需要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售额和价外费用是含税金额,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金额。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6C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