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不构成民法所称“不当得利”的是:

shuhaiku2019-12-17  33

问题 下列情形不构成民法所称“不当得利”的是:

选项 A.李某借用王某的单反相机,借用期间私自将相机出租给刘某,收取租金300元B.张某在便利店买东西,收银员因疏忽大意错将50元当成10元找零给张某,张某收钱后即刻离开C.纪某为使其子能够通过某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找到严某“打招呼”,严某因此收取纪某8000元打点费D.赵某请周某辅导其复习考试,并约定如及格将赠予周某价值500元的化妆品,考后赵某认为肯定能及格,提前将化妆品送给了周某,但成绩公布后赵某并未及格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并选错误项。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不当得利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构成要件:①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②他方受有损失;③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赵某送周某化妆品是依据二人的约定,属于合同之债,并非不当得利。赵某由于认知错误(即误解)而送给周某化妆品,根据《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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