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
admin
2020-12-24
42
问题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
B
解析
【考点】审判监督程序【详解】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选项A中“应当”错误。第24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故选项B正确。第246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选项C、D错误。综上,本选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M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有关管辖权异议与应诉管辖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唐军诉潘刚侵害著作权一案,潘刚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同时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此时法院无须再对管辖
甲为治病,向乙药店购买天然牛黄若干,回家后,经检验发现为人工牛黄,甲一直与乙药店交涉未果,一年半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有:A.合同
当事人的处分权和辩论权具有制约审判权的功能,而法院作为审判主体享有指挥诉讼、推进程序等权限,依此,法院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审判权依法行使要求的是A.王某与甲公司因
北京泰禾有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后,相关主体申报了下列权利,其中债权人的主张可以实现的是:A.甲对泰禾公司的债权尚差3个月才到期,甲要求申报债权B.管理人解
以下有关诉的分类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A,小花和小草均为九零后,二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一见钟情并闪婚,婚后两个月,小花因不满小草整日迷恋网络游戏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
以下有关民事法律文书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判决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而某些裁定可以用口头方式作出B、裁定可以适用于驳回诉讼请求、管辖权异议和延期审理,其拘束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关于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限度和范围,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双方当事人有
下列关于法律事实表示不正确的是A.王五遗失了司法考试的证书,发出了一个广告称送还者将得到1000元报酬。该行为构成意思表示B.邻居家起火,12岁的小明奋力救火
甲于2009年1月1日借给好友乙100万元,约好年底归还,乙未经甲的同意,先与丙约定由丙承受其对甲之债务甲于同年12月12日将债权转让与丁,次日甲将事实通...
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而接受。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表明销售部门可能存在舞弊: Ⅰ.销售部门经理的个人生活水平远远高于其正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金交易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其控制措施的表述中,最不恰当的是(
基金管理人关于ETF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方式,一般需经()认可后公告。
反映企业偿付到期长期债务的能力的财务比率是() A、负债比率 B、资产管理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共用题干 LanguageandInfantsHowimportant
左冠状动脉前降支阻塞所致的心肌梗死的特点是
简述维纳归因理论。
下列各项,不属金钱草功效的是A.利尿通淋B.软坚排石C.利湿退黄D.疏肝利胆E.解毒消肿
浅埋暗挖法的主要开挖方法中沉降大的是()。A.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B.CRD法C.CD法D.侧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