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应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不得少于()。A.1年B.2年C.3年D.5年

admin2020-12-24  20

问题 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应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不得少于()。

选项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C

解析本组题考查要点是“药品保管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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