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

Freeti2019-12-17  26

问题 (2004年)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普通合伙企业)。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

答案AD

解析(1)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C: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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