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金融经济
共用题干 储户张先生在某年的8月1日存入银行定期存款10000元,存期1年,假设存入时该档次存款年利率2.25%,该储户在第二年有两次支取行为;6月1日...
共用题干 储户张先生在某年的8月1日存入银行定期存款10000元,存期1年,假设存入时该档次存款年利率2.25%,该储户在第二年有两次支取行为;6月1日...
admin
2020-12-24
34
问题
共用题干
储户张先生在某年的8月1日存入银行定期存款10000元,存期1年,假设存入时该档次存款年利率2.25%,该储户在第二年有两次支取行为;6月1日提前支取5000元,10月1日支取剩余的5000元。假设活期储蓄存款年利率保持为1.89%不变,并且不征收利息税。
选项
在案例所示期间内,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表现为()。
A:储户是银行的债务人
B:储户是银行的债权人
C:银行是储户的债权人
D:银行是储户的债务人
答案
BD
解析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金融机构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应付利息=提前支取的本金*实存天数*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5000*(1.89%/12)*10=78.75(元)。
应付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5000*1*2.25%=112.5(元)。
定期储蓄存款逾期部分利息=逾期本金*活期储蓄利率*逾期天数=5000*(1.89%/12)*2=15.75(元)。
从吸收存款的角度考察,银行是存款人的债务人;从发放贷款的角度考察,银行是借款人的债权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RrkK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情形属于()。A.协议解除B.约定解除C.裁定解除
根据合同法规定,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其成立的条件有()。A.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B.须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C.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等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A.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B.债务人无偿转让
甲欠乙1万元到期借款,经乙催讨后一直未还。下列情形中,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行使代位权的是( )。A.甲有1万元到期存款,甲一直不去取B.甲有每月1500
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还款,银行应当首先要求()。A.甲企业履行债务B.乙企业履行债
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 )。A.向债务人表示撤销其行为B.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C.请求人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A.撤销债务人的行为B.将标的物提存C.宣告无效D.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有()行为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B.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C.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C.损害社会公
随机试题
对鼻咽纤维血管瘤的病变来说,不正确的是 A.主要由纤维组织和血管构成 B.纤
下列哪项可判断为早期胃癌 A、病灶局限于胃肌肉层 B、病灶局限于黏膜或黏膜下
下列哪一项属于人格完整主要表现的是 A、人格的各个结构要求不存在明显的缺陷与偏
《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的作用主要是()。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下列事件中,承包商索赔可获得利润补偿的有()。
2015年西南地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四省市GDP之和约占长江经济带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属于旅游突发事件中
教师在板书时,要求尽量用白色粉笔,所依据的感知规律是()。 A.强度律
5~20cm的长度符合A:取粪培养标本时无菌长棉签插入肛门的长度B:大量不保留灌肠时肛管插入直肠的长度C:鼻饲时经鼻腔插管插入咽喉部并嘱病人做吞咽动作的长度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尽可能在()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A:规划编制之前B:规划编制的初期C:规划编制中期D:规划编制完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