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是某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2亿元,建设工期18个月,此期间物价比较平稳。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该项目是地方重点工程,需尽快上马建成,发包人在初步设计完成,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即组织进行了工程施工招标。
事件2:此次施工招标,发包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据有关规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本项目施工。考虑到该项目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事件3: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甲为联合体,共2位成员,由甲1、甲2组成,其中投标人甲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且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甲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甲合格。
事件4:建设过程中,发包人未经批准在文化中心旁追加建设一造价约100万元的小型活动室。
问题:
(1)指出上述事件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1)上述事件中有如下不妥之处:
①在设计概算审批过程中组织工程施工招标不妥。
理由:设计概算尚在审批过程中,不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不应进行施工招标。
②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妥。
理由:总承包工程不应要求专业承包资质和提出过高的资质要求,否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③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甲资格合格不妥。
理由:联合体同一专业资质取较低资质,投标人甲的资质应当确定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
④未经批准追加建设小型活动室不妥。
理由: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未经批准直接追加建设,是不妥的。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合理的。
理由:物价水平波动较小,设计尚未达到施工图深度,工程量及技术要求尚不明确,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