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时,收购人可以以下列哪些方式支付收购价款?(  )[2013年6

免费考试题库2020-05-20  16

问题 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时,收购人可以以下列哪些方式支付收购价款?(  )[2013年6月真题] A. 现金 B. 土地 C. 上市债券可上市交易时间为3个月 D.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选项

答案ACD

解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6条第1款,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第27条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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