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

admin2020-12-24  7

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
C.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D.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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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参加条约谈判一般需要全权证书,但五类人员的正职例外,不需要出具,五类人员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一国派驻国际组织的代表,故A项正确;《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虽然签署但该条约未生效,所以不具有拘束力,故B项错误;有冲突不是全部优先适用国际条约,有保留的除外,有些需要转化为国内立法才可以适用,比如知识产权领域,故C项错误。《缔约程序法》第15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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