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光华建筑公司2005年参与了乙省的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为了能够在竞争中胜出,光华建筑公司提出了由自己垫付建设资金的优惠条件。2005年5月1...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甲省光华建筑公司2005年参与了乙省的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为了能够在竞争中胜出,光华建筑公司提出了由自己垫付建设资金的优惠条件。2005年5月12日,光华建筑公司收到了建设单位发来的中标通知书。2006年2月3日,建设单位以光华建筑公司垫付建设资金违反了1996年6月4日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确认合同无效的理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理由成立,合同无效
B.理由不成立,合同有效
C.理由不成立,合同效力待定
D.理由不成立,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竣工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

答案B

解析教材P119页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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