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可以兼任监事 B.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C.监事须忠实履行服务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可以兼任监事 B.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C.监事须忠实履行服务
admin
2020-12-24
29
问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可以兼任监事
B.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C.监事须忠实履行服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D.股东人数减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答案
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4款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题中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题中的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53条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职权;本题C选项监事须忠实履行服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说法正确,符合法律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51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本题D选项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所以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Swm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海绵城市给公众生活带来的改变的是:()A.涵养了地下水,补充了地下水的
关于我国古代的科学著作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A.《水经注》成书于三国时期,是一部专门记述水道的著作B.《梦溪笔谈》是北宋沈括所著的笔记体著作,记述了沈括
关于我国的气候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和湿润B.东南沿海为季风气候,西北为温带大陆性气候中的温带季风和温带沙漠气候C.气温的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为24小时~48小时B.出现跨省份群体性、不明流行疾病应发布黄色预警C.出现毒物
关于天体及其运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天球是为了确定天体位置和运动而假想的圆球B.在火星和木星轨道之间存在一个小行星带C.黄道面是指月球绕地球运行
关于行政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B.受他人胁迫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
关于低碳经济,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B.尤其是二氧化硫这一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有效控制C.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不可以用于()。A.扩大公司生产经营B.改善职工福利C.转增公司资本D.弥补公司亏损
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产生。A.上级任命B.下级委派C.直接选举D.间接选举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C.被剥夺政治权利
随机试题
苦参抗炎作用机制可能是 A.抑制炎性介质生成 B.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 C.
1-12225-9()
以下属于社区居民委员职责的是()
抗动脉粥样硬化药不包括
零售商业物业选择租户时,需考虑的因素有()等。
共用题干 患者,女,56岁。12小时前出现上腹部绞痛,后呈持续性腹痛,伴腰背部沉重感及恶心、呕吐。一年前B超检查出胆总管结石,近半年来曾出现右上腹绞痛2...
生物碱是一类含氮的有机化学物,主要存在于生物体内,大多呈碱性,故有生物碱之称。关于生物碱类药物 《中国药典》盐酸吗啡原料药的含量测定A.样品加水溶液后,在2
对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下列关于监理人指示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A.不需征求承包人意见B.承包人收到变更意向书后应当同意实施变更C.承包人同意实施变更的,监理
通常情况下顶板压力会有增大现象,巷道容易变形,难于维护的部位是( )。A.向斜轴部B.褶曲轴部C.褶曲背部D.向斜背部
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 A.原告起诉被告B.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20日疫情发生,武汉封城C.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还债协议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