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为深圳市丙区)以某上市公司(住所地为甲市乙区)不再具备上市

tikufree2019-12-17  16

问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为深圳市丙区)以某上市公司(住所地为甲市乙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且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上市条件为由,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该上市公司不服起诉。本案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B:甲市乙区人民法院C: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D:深圳市丙区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或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故本题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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